【高管性侵养女案】暴露了社会最丑陋的一面
昨日,高管性侵养女案被财新网报道后,掀起了更大一轮的舆论风暴。相对于南风窗的报道,财新网呈现了更多鲍某一方的说法,披露了女孩的诸多“缺点”。稿子披露了大量不利于女孩的情节:女孩母亲卖女儿当童养媳,受害人和姓鲍的是恋人关系,小女孩证词反反复复难以令人相信,报警是对鲍爱而不得的表现,警察拒绝受理案件有理有据等等……
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,财新把鲍某某性侵未成年养女4年这件事颠覆性地包装成一个萝莉与大叔的爱情纠葛的故事。
财新网文章作者朋友圈截图
尽管财新的报道为案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诸多有利于鲍某的信息,网上对鲍某的讨伐还是高度一致:他就是一个臭流氓。所有人都希望他受到法律的制裁,尽管当下的证据在中国似乎不足以定罪。
从法律层面上来说,鲍某可能没有违法犯罪,尽管极其不道德。法律后果如何由法院来判定。我们还要关照人心、人性。14岁是法律必须划定的一个可操作性界限,但是对孩子来说,13岁的最后一天和14岁的第一天不会有本质区别。有些东西就算不违法我们也知道那是恶的,比很多违法的东西更恶。
在这次空前的讨论中,太多此前我不知道的丑陋一面被网友和大V揭露出来。随便挑一些出来给大家看看。
更戏剧性的是,鲍某明案竟然牵出“民间送养”链条,小孩售价10万起,令人触目惊心,有人养一堆孕妇专门卖孩子。这个隐秘的民间送养群体数量还不小。
顺带我也来爆一个黑料。我在XX公司的时候,老板是个好色油腻的中老年男,喜欢染指年轻女孩,脸皮之厚令人咂舌。这是公司一个非常资深的老员工告诉我的,也是一个女生。当她告知我老板正在跟公司一个女孩A谈恋爱的时候,我被雷得外焦里嫩,一度不相信自己的耳朵,近40岁的年龄差距的两个人在~谈~恋~爱。她还告诉我老板对公司另外一个年轻女孩B也发出过邀请,在一个出差途中的宾馆,女孩拒绝了(当前A知道这件事之后,还跟B吃醋,说B坏话,狗血吧。)。虽然拒绝了包养,B但依然在公司上班,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,在会上还经常跟老板顶嘴,像是获得了某种特权。
最不可思议的是,公司很多人都知道老板这些事,没人觉得有什么大不了。为了投其所好,女生们还主动配合他讲黄段子,年会上拍马屁祝他“爱情甜蜜”。(这样的企业文化是不是很糟糕,我相信职场中人对这些场景不会陌生。)
根据我大致的描述,大家可能感觉到了,该公司女孩很多。是的,目前为止只有一个男生了,这样的结果大概率是老板在招聘时有意挑选的结果。除了老板那些事,那个老员工还时不时跟我说了老板其他的大佬朋友的香艳趣事,“几乎每个人都有包养小妹”,这几乎是老板们他们这个圈层的标配。
我对她说的那些感到无比厌恶。还是那句话,有些东西就算不违法我们也知道那是恶的。
难怪鲸书说:
贵国中年男人基本是狗也是屎。胖,丑,抽烟打屁讲荤话,随地撒尿吐痰,咳嗽从来不避人,打哈欠一嘴臭气、满口黄牙,一喝酒就哇哇吐呜呜哭,全世界都对不住自己。号称热爱儒家、佛教、茶道,只关心钱和处女,爱说难得糊涂平淡是真、毛主席最伟大中日必有一战。居然都还好意思活着,真奇怪。
对她这段深有同感。
最后
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中有这样一段:「刚刚在饭桌上,思琪用面包涂奶油的口气对妈妈说:“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性教育。”妈妈诧异地看着她,回答:“什么性教育?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。所谓教育不就是这样吗?“思琪一时间明白了,在这个故事中父母将永远缺席,他们旷课了,却自以为是还没开学。」
对啊,我们从小被教育很多东西,可是唯独没有性教育。性教育的缺失有时候是悲剧产生的主要原因。
感谢你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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